各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科协、各基层单位科协,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女性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女性科技工作者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评选活动。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4]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二)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创新思想;
(三)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获奖名额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获奖者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
候选人请登陆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用候选人注册密码sh123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内容:《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重要学术任(兼)职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3项);重要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重大人才培养奖励计划、资金资助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3项);代表性论文、专著(论文须附全文,英文论文请同时提供中文摘要;专著仅提供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总共不超过5项)。
请各单位于2014年8月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二)书面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请将书面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上海市科协组织人事处。书面材料应与网络申报内容保持一致,内容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候选人汇总表各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请勿另附封面。候选人网络申报成功后,请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3.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
请于2014年8月11日前报送书面材料。
联 系 人:市科协组织人事处 孙畅
联系电话:63856659
通讯地址:南昌路47号4404室
邮政编码:200020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汇总表 2.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