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高端智力在推动上海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事业单位(包括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产业基地、孵化器、行业协会等)自主申报,所在地区县科协初审,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考察研究后,现批准同意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批准同意上海临港再制造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建立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希望各建站单位按照“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效为根本”的工作原则,与进站院士专家团队积极开展决策咨询、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贡献。
附件:
2014年第三批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单位名单 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