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9  浏览次数:267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动员社会和全民共同参与创新,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要求,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将于9月20—26日举行。
      为切实做好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日期
      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为“创新发展、全民行动”。活动时间为9月20—26日,启动仪式将于9月20日下午举行。部分科普活动提前开展,主题宣传贯穿全年。
      二、活动版块
      (一)科普脚印在身边。通过“掌上科普公益速递”、“飞翔足迹——科普脚印在行动”、“科普快闪时刻”、“公众创新擂台”等现场活动和互联网、新媒体手段的紧密结合,发动公众寻找科普活动场所的“科普脚印”标识,充分体现科普日活动“开放、参与、互动、体验”的特点,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市区科普大联合。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组织动员各方资源,联合开展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科普活动,着力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院所基地大开放。鼓励科普教育基地、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在科普日期间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科普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推出与创新发展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活动。
      (四)科学教育大推广。组织开展上海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推广活动,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提高创新意识,并通过青少年向家庭成员乃至全社会倡导科学方法,激发创新创造热情。
      (五)科普作品大联播。以科普公益广告大赛、科普摄影大赛等科普创作活动为载体,广泛征集原创作品,通过微博、微信、公共场所大屏幕、地铁公交移动终端、楼宇电视等传播渠道,在全市范围进行展播,搭建“e科普”多元化科普传播平台。
      (六)基层科普大放送。面向基层,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实际、体现科技改变生活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举办科普日活动作为提高市民科学素养、增强上海科普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部署,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讲求实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上海市“全国科普日”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普日期间组织大型科普活动的安全工作,积极做好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认真制定活动的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统一规范管理。各有关单位在活动期间,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活动,加强科普日活动的管理。201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名称为:2014年×××学会(区、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LOGO统一为“彩色脚印”图案(图案标示可登陆上海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下载)。
      (四)务求活动实效。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六大活动版块开展相应的科普活动,也可以围绕主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相关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五)搭建服务平台。以全国科普日为契机,为广大科普志愿者、科学诠释者搭建参与科普服务的活动平台,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六)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推动主流媒体开辟系列科普专栏,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考核
      上海市科协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各有关单位报送的总结材料,对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活动授予“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 “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优秀网络在线活动”,同时将择优向中国科协推荐参加全国评选表彰。
      五、其他事项
      1.各有关单位于8月1日前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 (http://kpr.kepu365.org) 填报登记表(申报内容参见附件1)。所有活动提交完成后,请点击“打印活动明细表”按钮,打印活动明细信息,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快递或传真至市科协普及部。
      2、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含电子版),以及“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 推荐表、“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 优秀网络在线活动”推荐表、“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3、4)报送至上海市科协。
    
      附件:1、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样表)
         2、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推荐表
     3、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网络在线活动推荐表
         4、2014年上海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全部附件下载
    
    
    上海市公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市科协普及部:龙琳 俞奕
      联系电话:53835366
      传 真:63874336
      电子信箱:lily@sast.gov.cn
      联系地址:雁荡路84号4号楼405室 邮编:200020
    
      市科委科普处:徐敏
      联系电话:23112545
      传 真:63582686
      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00号 邮编:200003

上海市神经科学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傅璐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12楼B1(200032)
电话:021-64081035
Email: office@ssn.org.cn
Copyright© 2003-2026 上海市神经科学学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20006127号-1      沪公网安备31010402333633号
Back to top